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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说,这或许是让你放手的机会。
是吗?
可能,但......

第一次分手,我用了一年的时间。
虽然,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一个月。
朋友说,那不是恋爱。
但是,这个“不是恋爱”却让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才放下。

第二次分手,我忘了用多少时间。
只是,情况不一样了。
现在,还是朋友。
但是,感觉不一样了。
我知道我们不会是情人。
和他,太熟了。
关系像是朋友,老师。
从他的身上,我看到了我自己。
从他的身上,我学会接受自己。
从他的身上,我学习成长。

没有机会经历第三次的分手,因为没有第三次的恋爱。
我是渴望谈恋爱的。
渴望身边有一个人陪伴。

但是,喜欢上一个不喜欢我的人。
我要自己走出来。

本来傻傻的觉得,只要有机会看到他就可以了。
本来傻傻的觉得,只要自己喜欢就可以了。
本来傻傻的......
是时候醒了。

知道要放手的时候,竟然哭得歇斯底里。
是的,我是爱哭鬼。

在这里,应该会“看到”很多眼泪。

真的该走出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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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ylifemylo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