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的那一天,我差點兒就向一個自己欣賞的對象告白了。
後來沒有付諸于行動是因爲覺得對象不對。
從他對我的態度,和我的交流,我感覺到他對我並沒有情侶關係的那種好感。
爲了不造成他的困擾,我放棄了。

其實,我並不算真的認識他。
從我主動地和他交流,而他並沒有太積極的回應,應該就看得出他對我沒有意思。
這點小小的認知,讓我知難而退了。

我很想談戀愛。
很想有個伴侶。
已經四年沒談戀愛了。
年近30的我,真的很想要定下來。

朋友問我有對象了嗎?我說沒有。
他說,怎麽你那個城市的男人都瞎了?哈哈!
真的多謝這個朋友那麽看得起我。
當然,我也覺得我這個城市的男人是瞎了,這麽好的女人也看不到。呵呵!

很想很想談戀愛。
你,在哪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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